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对网络信息安全法的认识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对网络信息安全法的认识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什么是信息安全包含哪些基本内容?
信息安全的六个方面: - 保密性(C, confidentiality ):信息不泄漏给非授权的用户、实体或者过程的特性 - 完整性(I,integrity ):数据未经授权不能进行改变的特性,即信息在存储或传输过程中保持不被修改、不被破坏和丢失的特性。
- 可用性(A, availability ):可被授权实体访问并按需求使用的特性,即当需要时应能存取所需的信息。
- 真实性:内容的真实性 - 可核查性:对信息的传播及内容具有控制能力,访问控制即属于可控性。
- 可靠性:系统可靠性 信息安全特性: -攻防特性:攻防技术交替改进 -相对性:信息安全总是相对的,够用就行 -配角特性:信息安全总是陪衬角色,不能为了安全而安全,安全的应用是先导 -动态性:信息安全是持续过程 信息安全范围(存在IT应用的任何场景): - 管理与技术 - 密码、网络攻防、信息隐藏 - 单机、服务器、数据库、应用系统 - 灾难恢复、应急响应、日常管理 -…… 信息安全技术与管理: - 建立安全的主机系统、网络系统是信息安全技术的主要方法;架构信息安全体系是信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法。
- 二者配合关系-三分技术七分管理,但目前二者脱节很严重: 信息安全策略与管理战略的脱节 将“业务的持续性”与“灾难恢复”划等号 信息安全意识的培训不够
什么是我国针对互联网的第一部法律?
我国第一部《网络安全法》出台 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,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、社会公共利益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,制定的法律。
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,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(第五十三号)公布。
网络警察安全吗?
安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6条的规定,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履行“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”的职责。即此而言,目前正在从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人民警察当称之为“网络警察”。
网络警察的出现是网络安全发展的结果,面对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,网络警察必须担负起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,这就要求网络警察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素质、专业素质、业务素质、文化素质、身体素质以及其他方面的素质。只有这样,网络警察才能对付日益猖撅的网络犯罪,才能真正胜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。
互联网的第一部法律是什么?
《网络安全法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,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,是依法治网、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,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。《网络安全法》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,并为将来可能的制度创新做了原则性规定,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法律保障。
主体法律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,在《刑法》、《民法典》等法律中有相应的规定,同时有30多个条件、决定、答复对网络管理与安全发挥规范与调整作用。
有《关于加强国际通信网络架构保护的若干规定》、《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》、《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》等等诸如此类的法律法规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对网络信息安全法的认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对网络信息安全法的认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